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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低 前11个月山东汽车以旧换新仅237辆
字体: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01 23:04:55 来源: 繁体版 访问数: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知,截至09年11月30日,山东省共兑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12.1万元,补贴各类车辆237辆,拉动汽车消费6489.77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提高,有望将这一数字扩大。 据了解,在补贴的各类车辆中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知,截至09年11月30日,山东省共兑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12.1万元,补贴各类车辆237辆,拉动汽车消费6489.77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提高,有望将这一数字扩大。

    据了解,在补贴的各类车辆中,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20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26辆;符合补贴条件,报废更新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191辆。相对于山东省庞大的汽车保有量来说,这个数字并不太高。业内人士认为,补贴标准偏低,是造成汽车以旧换新不火的主要原因。

    为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政策吸引力,日前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995号)。《通知》明确,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业内人士认为,补贴额度的提高会让车主们看到以旧换新“有利可图”,届时政策将开始发挥较大的作用。更关键的是,政策将加快报废汽车和“黄标车”的淘汰速度,推动二手车市场的发育和新车消费,同时还将为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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