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補貼成倍提高 原標準領取者可獲補差
據了解,今年起國家對汽車政策進行了調整:將減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至今年年底,減按7.5%征收。此外,汽車以舊換新單車補貼金額標準提高到5000元至1.8萬元;汽車下鄉政策延長實施至今年年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由13個擴大到20個,選擇5個城市試點私人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
和市民最密切相關的,要數購置稅優惠政策。09年汽車市場火爆,預計全年產銷1300萬輛,購置稅減半穩定和擴大了汽車消費需求。2010年延續優惠政策,幅度有所縮水,購置稅從5%提高到7.5%。但許多經銷商和廠家表示,優惠在,就是對行業最大的信心支持。
按規定,以車價10萬元為例,09年買車,隻需繳4200元左右購置稅。2010年,就要繳6400元。不少經銷商已按廠家政策,名義上為消費者補回這減少的優惠。據了解,去年12月的前大半個月,熱銷車型就已基本脫銷。車市促銷優惠,遠不如去年底幅度大。“更多消費者希望節前購車,購置稅因素其實在減弱。”一位經銷店負責人說。
汽車以舊換新原補貼標準為每輛車3000元-6000元。為提高政策吸引力,不久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提前報廢老舊汽車、“黃標車”並換購新車的補貼標準調整到5000-18000元。據財政部和商務部公布,重、中、輕、微型載貨車的補貼標準分別調整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分別調整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已按原標準領取補貼的,補發差額部分資金。